Department of Education, National University of Tainan

*課程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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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系學生須修習128學分以上始得畢業。

二、通識課程28學分:共同必修10學分,領域選修至少3領域18學分。(參閱通識教育中心課程架構說明)

三、專業課程80學分:
  1.  院核心必修:共2門4學分,包含心理學、運算思維與程式設計。
  2. 主修56學分:必修43學分、選修13學分(含分組試探課程)。
  3. 副修20學分:本系設有「課程與教學」、「教學科技」、「教育經營與管理」、「測驗統計」四類副修學程,學生依興趣任選一學程修習。

四、自由選修20學分:學分採計方式說明如下。

(1)為強化學生專業能力,組內副修課程20學分外,得加選修4學分,採計為自由選修學分。

(2)加修之「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得採計為自由選修學分。

(3)通識教育中心課程學分不採計。

五、外系學生修讀本系學程,課程包含:

  1. 主修學程:本系主修學程修習56學分,含必修43學分、選修13學分。
  2. 副修學程:任選一學程修習20學分。 若已經修習過學程之必修課程,導致必修學分數不足, 則須從學程選修課程中補足必修學分數。

六、本系學生修習外系或外校(含國內外大學)之課程、師資培育中心或通識教育中心課程,其課程名稱與本系相同者,不得採計為本系主修或副修學分。特殊原因需至校內外其他單位修課時,需經本系審核通過方能採計為本系主修或副修學分,以2門課6學分為限。(通識課程不得採計。)

※為鼓勵學生跨域修課、培育多元專長,本校近年來新增許多跨領域學分學程、微學程、加註專長等課程,已將前述課程標註於課程架構表中供同學們參考,歡迎同學們踴躍修習,為自己的專業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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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課程架構-1130118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