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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博、碩士班學生需通過2次學位口試方具畢業資格, 第1次口試為計畫口試(Proposal) 第2次口試為論文口試(Final)
口委聘書之製發,採2次口試併用同一張聘書為原則, 內容載明「茲敦聘OOO先生為本系學生OOO之計畫暨論文口試委員...」; 若同一批口委於同一天共同擔任多位發表人之口委,亦採合併製作, 並書明多位發表人之姓名。
故此,計畫口試(Proposal)者, 口試當天至系辦借用鑰匙時,需一併領取口試委員聘書(碩士3張、博士5張)。
論文口試(Final)者,於口試當天只需借用鑰匙即可。
以上說明,敬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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