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校「英語文能力檢定標準實施辦法」業經教務會議(111.10.19)通過,修訂部分條文如下: 一、原本校學生於高中以後達到本校英語能力檢定檢核標準之一即可視同通過英檢畢業門檻,修訂為學生於入學後或入學前近三年內(係為入學開學日前36個月內)達到本校英文能力檢核標準之一視同通過。 二、新增為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檢測(Linguaskill General)為本校英語文能力檢定標準之一。 三、辦法通過後適用108學年度起入學學生。 本校英語文能力檢定標準實施辦法(如附件)即日起公告後實施,煩請依辦法規定辦理,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