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系學生須修習129學分以上始得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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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識課程28學分:(參閱通識教育中心課程架構說明)
- 校核心必修10學分
- 選修共18學分:可分為
- 領域選修--至少3領域12學分
- 多元課程--至多6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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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專業課程81學分:
- 院核心必修:共2門4學分,包含心理學、運算思維與程式設計。
- 系核心課程:共77學分,包含必修41學分,選修36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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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由選修20學分:
可採計本系、外系或外校之專業學分、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專業課程,以及經本系同意採計之微學分課程(依本校推動微學分課程要點之規定辦理學分採計)。
※備註:通識課程不得採計為自由選修。
五、為鼓勵學生培育多元專長,修課方向如下:
- 師資生:除應修畢「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以下簡稱「國小師培課程」)」外,並應於畢業前修畢任一本校之加註專長課程、雙語教學次專長課程、跨領域學分學程或微學程(通識課程不得採計為國小師培課程學分)。
- 一般生:除應修畢系核心課程之必修41學分外,畢業前至少應修畢本校跨領域學分學程、微學程任2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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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雙主修:至少應修畢系核心課程之必修41學分,若外系生已修習其他單位之名稱及學分數相同的課程,經本系審核通過得抵免或兼充為雙主修學分。
※雙主修本系之外系生得依所屬學系或本校師培中心規定,參與教育學程甄試以取得國小師資類科師資生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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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外系、外校(含國內外大學)或本校師資培育中心之課程,其課程名稱與本系相同者,學生應優先修習本系之課程。特殊原因需至校內外其他單位修課時,需經本系審核通過方能採計為本系學分,以2門課為限。(通識課程不得採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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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學生跨域修課、培育多元專長,本校近年來新增許多跨領域學分學程、微學程、加註專長等課程,已將前述課程標註於課程架構表中供同學們參考,歡迎同學們踴躍修習,為自己的專業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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