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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訊息 發佈人:黃婷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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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學生一貫修讀教育學系碩士班甄選要點」辦理。 二、錄取名額:各碩士班擇優錄取,以5名為限。 三、申請時間:每學期第十一、十二週(113-1學期為113年11月29日截止)。 四、申請甄選資格: (一)大學部已修畢應修畢業學分達二分之一以上,且完成第六學期註冊(含)之學生。 (二)入學後前五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必須為各班前50%。 (三)學生取得預備研究生(以下簡稱預研生)資格後,應於第八學期(含)前取得學士學位,並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一般生入學考試錄取或通過其他境外生入學管道 後,始正式取得本系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五、須繳交之審查資料: (一)入學後前五學期學業成績。 (二)讀書計畫(以A4紙電腦打字,3000字以內為限)。 六、評分原則: (一)學業成績(50%)。 (二)讀書計畫(50%)。 七、修讀及學分抵免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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